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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 贵阳市灵活就业医保政策

更新时间:2024-08-13 14:44:43作者:未知

贵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 贵阳市灵活就业医保政策

  贵阳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待遇

  按时足额缴费的,按《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享受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待遇。未按时足额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从中断缴费的次月起,停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医保个人账户方面,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分三种情况:

  1.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不建立医保个人帐户;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达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最低实际缴费年限需继续缴费的,建立医保个人帐账户,月划入资金为59.38元;

  3.达到医保规定缴费年限办理医保退休的,与单位退休职工一样建立医保个人账户且划入标准一样,每月划入标准为89.07元。

  以灵活就业方式参保的,符合规定,可以享受生育补助金。生育补助金计算方式为:贵州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30×9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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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医保  补助金  待遇  灵活  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