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青年人才生活补贴资助标准 徐州市青年人才协会
2024-04-02
更新时间:2024-04-02 00:22:13作者:佚名
徐州青年人才生活补贴适用对象
(一)高校毕业生
1.2023年11月1日起引进的毕业五年内的博士及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本科毕业生(含经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就业,且用人单位纳税应在上述区域(引进后所有工作履历涉及单位均须在市区)。
3.引进后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二)专业技术人才
1.2023年11月1日起引进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就业,且用人单位纳税应在上述区域(引进后所有工作履历涉及单位均须在市区)。
3.引进后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三)技能人才
1.2023年11月1日起引进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的高级技师、技师。
2.在我市重大科技平台、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就业,且用人单位纳税应在上述区域(引进后所有工作履历涉及单位均须在市区)。
3.引进后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6个月及以上,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四)引才企业
1.我市市属企业或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港务区)的企业(企业纳税应在上述区域)。
2.自然年度内首次引进20名以上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并为其在上述区域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且正常缴费连续满1年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