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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残疾人证类别或等级变更办理指南

更新时间:2023-09-20 16:43:31作者:未知

九江残疾人证类别或等级变更办理指南

  对象: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

  条件: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所需材料:

  1、残疾人证。

  2、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证明材料。

  3、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如在异地办证,需另提供以下材料:

  4、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

  5、居住地残联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残疾类别或残疾等级发生变化的,本人提出申请,经批准残联同意,可到残疾评定机构重新进行残疾评定。批准残联根据评定结果重新核发残疾人证,并将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进行变更。

本文标签: 残疾  人证  残联  残疾人  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