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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新乡机动车怎么过户(新乡机动车过户费用是多少)

更新时间:2023-11-17 23:11:34作者:佚名

2023新乡机动车怎么过户(新乡机动车过户费用是多少)

  办理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二十三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信息或者事项变更后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备案:

  (一)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变更的; (二)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的;

  (三)机动车所有人联系方式变更的;

  (四)车辆识别代号因磨损、锈蚀、事故等原因辨认不清或者损坏的;

  (五)小型、微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加装、拆除、更换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

  (六)载货汽车、挂车加装、拆除车用起重尾板的;

  (七)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不改变车身主体结构且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加装车顶行李架,换装不同式样散热器面罩、保险杠、轮毂的;属于换装轮毂的,不得改变轮胎规格。

  第二十四条 申请变更备案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收回并重新核发行驶证;

  (二)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属于身份证明号码变更的,还应当提交相关变更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三)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理备案;

  (四)属于第二十三条第四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监督重新打刻原车辆识别代号,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备案事项;

  (五)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第六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行驶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操纵辅助装置或者尾板加装合格证明,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收回并重新核发行驶证;

  (六)属于第二十三条第七项规定情形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提交身份证明、行驶证,交验机动车。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查验机动车,收回并重新核发行驶证。

  办理材料

  办理机动车所有人姓名(单位名称)、住所、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名称或者号码变更,变更后所有人住所在车管所管辖区域内的,申请人携下列资料按流程办理:

  ⑴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⑵机动车登记证书和行驶证;

  ⑶相关事项的变更证明原件;

  ⑷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需出示委托书(纸质委托和12123APP电子委托均可)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

  ⑸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在机动车变更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本文标签: 机动车  所有人  身份证明  管理所  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