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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解读

更新时间:2024-04-25 17:12:45作者:未知

厦门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解读

  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为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鼓励更多大学生来厦留厦就业创业,持续优化我市引才留才政策举措,助推城市和产业发展。结合厦门实际,我局牵头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拟制了《关于为来厦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通过提供求职和见习实习期间的免费住宿,鼓励更多大学生来厦求职就业,解决该群体在稳定就业前的过渡性居住需求,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三、范围期限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四、主要内容

  1.适用对象。拟设定为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来厦求职、见习,且个人在厦门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本地大学生集体户视同非本市户籍),以及来厦实习的非本市生源的全日制大专(含)以上在校大学生。同时,申请人应当满足无毕业3年内在厦就业、社保缴交记录的要求。

  2.保障标准。在借鉴福州及其他城市的保障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按照每人“一张床”的住宿标准保障,则上2人一间。配住企业可根据房源情况调整,但每间最多不超过3人。申请人住宿期间免交租金,但个人要自行承担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免费住宿累计享受最长不超过12个月。

  3.房源筹集。免费住宿房源结合区位、交通、配套等条件,在全市范围内从空置的市级公共租赁住房、直管公房、安置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房源中筹集。由安居集团等配住企业负责统一运营管理,首批不少于2000个床位,后续根据需求情况,分期分批供给。

  4.申请流程。按照“统一受理、全程网办”的原则办理,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材料后,由市人社局核验申请人社保、就业、学历等信息材料,并将核验结果同步推送至市住建局。市住建局审核个人住房情况后,将审核通过后的名单提供给配住企业。

  5.入住管理。入住前配住企业应与保障对象签订入住协议、消防安全承诺书等。

  6.退出机制。明确已在厦就业创业的;累计已享受本优惠政策免费住宿时间满12个月;收到住宿通知起5个工作日内未办理入住,且无正当理由的和其他违反住宿管理相关规定等情况的不再继续提供免费住宿。

  7.资金补贴。市级房源所需费用纳入市住建局部门预算安排。

  8.部门分工。市住建局负责牵头制定免费住宿实施细则,构建申报审核系统平台,受理申报材料,牵头协调处理政策实施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市人社局负责申请人员的社保、就业及学历等信息核验和审核结果信息共享,以及对申请对象就业、人才政策宣传等工作。市财政局负责市级房源资金保障等工作。市公安局负责申请人身份信息核验支持和人员的治安管理等工作。

  五、解读机构及联系电话

  解读机构:厦门市住房和建设局

  联系方式:2859142

本文标签: 申请人  房源  住房  建设局  厦门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