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享受以下赔偿待遇:
2、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的发票确定。
3、停工留薪期工资:期间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原工资指的是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4、住院期间护理费和伙食补助费:前提:住院;根据当地标准确定。
5、交通费和食宿费:前提:在筹地区以外就医,根据实际产生的费用及票据确定。
6、生活护理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构成生活自理障碍等级。
7、辅助器具费:前提: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安装。
8、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9、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根据具体伤残等级确定。
(1)构成一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不解除劳动关系。
(2)构成五六级伤残: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