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本市投资人民币100万元以上且经营3年以上、累计纳税人民币20万元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2.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且被本市单位合法聘用5年以上(劳动合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签订意见),参加社保、医保3年以上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3.购买本市成套商品住房,房产证办理3年以上,面积达80平方米以上,且经商、兴办产业连续三年以上,累计交纳税金20万元以上(税务部门出具证明),允许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4.投靠父亲或母亲的未成年子女;
5.结婚三年后需投靠的外市无业城镇或农村配偶;
6.需投靠子女的城镇退休父母、城镇无业和农村55周岁以上的父母(子女必须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父母必须在当地或在本市参加养老保险);
7.本市居民迁往合法固定住所的;
8.需公安机关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