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4-14 18:01:35作者:未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
第六条
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分别以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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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节录)第六条在出版物中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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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口头方式:如以下流语言挑逗对方,向其讲述个人的性经历、黄色笑话或色情文艺内容;2、行动方式:故意触摸、碰撞、亲吻对方等性敏感部位;3、设置环境方式:即在工作场所周围布置淫秽图片、广告等,使对方感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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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办理护照、签证以及其他出入境证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企图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办理出入境证件的,或者边防、海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明知是偷越国(边)境的人员,予以放行的,处三年以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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