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轻微伤界定是怎样的
2023-06-16
更新时间:2023-06-16 10:07:21作者:未知
一、将孩子送人并且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送养孩子是可以的,但需要父母双方同意,虽然离婚了,父母各自与孩子的亲权关系不会改变,虽然有经济困难,单方把孩子送人也是不行的,对方可以要求法院撤销这项送养行为。
如果己方无能力抚养,另一方又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己方无力抚养为理由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人,比如可以变更另一方为抚养人,由其承担抚养责任,己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就可以协商确定。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这里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二、计算抚养费要注意什么问题?
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一项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若父母双方均无力抚养孩子,可以送养子女,孩子的实际生活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条件、负担能力,孩子生活地的生活水平,这三个方面是计算孩子抚养费时,要考虑的主要问题。给付抚养费有一定的标准,是月总收入或年总收入的20~30%,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或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