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最高法院院长什么级别)
2024-02-05
更新时间:2024-02-05 17:37:46作者:未知
一、著作权侵权赔偿的考量因素有什么?
(一)客观化的作品效用价值
侵害著作权法定赔偿的首要考量因素就是作品的价值。价值具有主观性,确定赔偿时依据作品的价值只能是作品的客观效用价值。确定客观效用价值最科学的方法就是依据作品的许可使用费,甚至有学者认为所有侵犯知识产权损害赔偿额的计算都可以适用许可使用费标准。
(二)侵权性质及严重程度
侵害著作权适用法定赔偿需具备四个基本条件:行为人实施了侵害著作权的行为、权利人有财产损失、侵权行为与权利人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及行为人有过错。需要注意的是权利人只要证明了侵权行为存在,就可以推定有实际的财产损失。
(三)地区差异
在侵权各因素都相同的情况下,各地区对相同的著作权案件判决不同的赔偿金额也是公平合理的。
二、著作权侵权怎么计算赔偿?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著作权侵权赔偿有三种计算方法:
1、以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为依据;
2、以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为依据;
3、法定赔偿。
司法实践中还有一些具体的做法,这些赔偿方式我们可以选择适用,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的方式进行计算。
三、侵犯著作权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1、直接损失:
(1)对侵权直接造成的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的损失;
(2)因调查、制止和消除不法侵权行为而支出的合理费用;
(3)因侵犯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而造成的财产损失。
2、间接损失,即指权利人受到侵害的著作权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它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中规定的其他重大损失的范围。著作权的间接损失是由于造成了权利人不能正常利用该著作权进行经营活动而遭受的。
3、精神损害,著作权人身精神权益的赔偿主要指著作权的精神损害的赔偿。
确认著作权侵权的赔偿,要看能否计算被侵权人的实际损失,如果可以,按照其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就行,如果不能,要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来计算赔偿,也可以按照法律上规定的要求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