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月苏轼 西江月苏轼表达了什么情感
2023-06-15
更新时间:2023-06-15 10:34:58作者:佚名
2023年玉环市初中入学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三年半以上,且有房产。
第二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三年半以上(集体户除外),无房产。
第三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二年半~三年半,且有房产。
第四批次:户籍迁入时间一年半~二年半,且有房产。
第五批次:户籍迁入时间半年~一年半,且有房产。
批次招生实施办法
1.按批次实施招生,某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该批次按适龄儿童少年本人落户时间先后排序录取,若落户时间为同一天的,按其父(母)取得房产证时间先后排序录取,若再相同则通过摇号录取,招满为止。
2.未能录取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分流到有空余学额学校,根据家长填报的平行志愿进行录取,填报人数超过有空余学额学校人数的,按户籍迁入时间的先后排序录取,若落户时间为同一天的,按其父母取得房产证时间先后排序录取,若再相同则通过摇号录取,招满为止。仍未被录取的回原户籍所在地学区学校就读。
3.户籍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未报名的,视自愿放弃本学区学校学额,由教育局统筹安排。户籍性质为集体户且迁入时间小学达五年半以上、初中达三年半以上的视学校空余学额情况给予统筹安排。
4.政策优待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其他说明
1. 户籍迁入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现户籍出生申报落户或迁移到学区内的时间,以招生当年8月11日为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必须与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内,监护人户籍不得挂靠非直系亲属。
2.房产指监护人在学区范围内拥有住宅房产,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为依据。监护人与非直系亲属共同拥有房产的,有效份额不得少于50%。
3.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户籍在学区内且自出生登记起一直未发生变更的,祖辈房产2000年2月11日前在学区内,父母双方在玉环市范围内无房产,且父母一方、祖辈户籍五年半前(小学)、三年半前(初中)在学区内且与适龄儿童少年在同一户口本的。可认定为第一批次招生对象。
4.该方案将于2023年秋季招生开始在玉城街道主城区范围内小学、初中执行,2024年秋季招生开始在楚门镇范围内小学、初中执行。其他预警学校学区户籍生入学条件调整参照执行。
5. 上述入学政策调整方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其他未尽事宜由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文件予以规范。入学条件的政策解释权在玉环市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