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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7
更新时间:2024-05-07 10:12:02作者:未知
四川天府新区幼儿园小班入园指南2024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坚持适龄优先;坚持分类分批;坚持免试入园。
二、片区划分
结合适龄幼儿人数、现有园所资源,参照街道行政区域将新区划分为8个招生片区。华阳街道和万安街道为1个招生片区,其余7个街道各为1个招生片区。
A片区服务范围为华阳街道和万安街道辖区;B片区服务范围为正兴街道辖区;C片区服务范围为兴隆街道辖区;D片区服务范围为煎茶街道辖区;E片区服务范围为新兴街道辖区;F片区服务范围为永兴街道辖区;G片区服务范围为籍田街道辖区;H片区服务范围为太平街道辖区。
三、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报名材料
新区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
(三)办理流程
各片区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幼儿园利用官网、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园所公示栏等发布招生公告。
1.报名登记
各片区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在报名期间登录“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完成后,下载打印《成都市幼儿园网上报名信息表》。(均限报一所)
2. 资格确认
各片区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成都市幼儿园网上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和幼儿户口簿的原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到网上选报的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签定《诚信承诺书》。各幼儿园当场告知家长资格确认结果。
3. 组织录取
各片区的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若符合条件的幼儿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则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幼儿。
4. 公示名单
各片区幼儿园张榜公示拟录取新生名单。各片区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可登录“成都市幼儿园招生入园服务平台”查看录取结果。
5. 入园登记
被录取的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幼儿户口簿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幼儿园办理新生入园登记。
四、民办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对象
幼儿园小班秋季集中招生对象为2020年9月1日—2021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出生的幼儿;优先满足在幼儿园服务范围内户籍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
(二)报名材料
户籍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监护人页、幼儿页)。
(三)招生方式
实行备案制,依法自主招生,接受社会监督。各民办幼儿园于6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所属街道初审,各街道于6月21日前将初审后的材料报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复审。
五、日程安排
(一)第一批次:公办幼儿园招生
(一)第二批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
六、天府新区幼儿园一览表
备注:因行政区域委托管理调整,故将四川天府新区瑞祥东街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确定为A片区和B片区,四川天府新区金安幼儿园招生服务范围确定为A片区和C片区。
七、咨询地址及电话
(一)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
联系电话:028-68772825
(二)A片区(华阳街道和万安街道辖区)
1.四川天府新区华阳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华阳街道南湖路53号
联系电话:028-68351919
2.四川天府新区万安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万安街道万安路西段191号
联系电话:028-85611990
(三)B片区(正兴街道辖区)
四川天府新区正兴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正兴街道顺圣路198号
联系电话:028-85674699
(四)C片区(兴隆街道辖区)
四川天府新区兴隆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兴隆街道瓦窑南二街208号
联系电话:028-85615477
(五)D片区(煎茶街道辖区)
四川天府新区煎茶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煎茶正溪下街19号
联系电话:028-85699339
(六)E片区(新兴街道辖区)
四川天府新区新兴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新兴街道凉水村1组306号
联系电话:028-85895670
(七)F片区(永兴街道辖区)
四川天府新区永兴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永兴街道篁筱新村广场
联系电话:028-85661599
(八)G片区(籍田街道辖区)
1.四川天府新区籍田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籍田街道蔡堰社区5组39号
联系电话:028-85693920
2.四川天府新区籍田政务服务分中心
地 址:籍田街道林溪社区思源路120号
联系电话:028-85690678
(九)H片区(太平街道辖区)
四川天府新区太平政务服务中心
地 址:太平街道富民街19号
联系电话:028-61150998
八、重要提示
(一)新区公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分两个批次确定学位,凡前批次已确定学位的适龄幼儿不再参加以后批次的学位确定。
(二)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须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和资格确认,未按规定进行信息采集或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存在虚报、谎报、瞒报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该幼儿相应批次的报名资格。
(三)适龄幼儿法定监护人须按规定进行入园登记,未按规定进行入园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四)各公办园在批次招生结束后,如有空余学位可依次面向本片区(街道)、新区其他片区(街道)、区外户籍适龄幼儿开放。有小班空余学位的公办园,将于5月30日—6月4日开展补招,具体详询相关幼儿园。(幼儿园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五)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将对违规宣传、违规招生、弄虚作假的幼儿园予以严肃查处。若发现各报名登记点存在违纪违规行为,可拨打监督、举报电话:028-68772328。
(六)本入园指南仅限2024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