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全南县2023年助学贷款申请(赣州市助学贷款)
2023-08-20
更新时间:2023-08-20 23:03:07作者:佚名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推出,国家开发银行承办,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办理,面向全市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在校生和2023年高校新生的惠民政策,相关办贷业务设在龙南市教育科技体育局二楼学生服务股(原行政服务中心),2023年7月10日开始为广大办贷学生服务(办贷时间为2023年7月上旬到10月上旬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申贷程序 1网上申请 (1)首次申请贷款: 首次申请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点击进入),先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再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表》,导出并打印。未预申请的学生还需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导出并打印。 (2)续贷: 为了确保续贷申请流程顺利进行,续贷申请前,需要对手机号进行验证。同时,为了确保续贷申请的有效性,需要在申请续贷过程中,使用手机在支付宝APP或平安口袋银行APP上进行身份认证。续贷申请借款学生可采用身份证号登陆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此程序请学生自行完成,资助中心不受理注册申请。 (3)选择签订合同的方式: ①首次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仍然需要和共同借款人在学生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现场核查并提交相关佐证资料。 ②续贷学生在线提交申请后,可以选择“在线签订合同”或者"县级资助中心现场签订合同”,并可以根据需要对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调整。 注意:续贷的同学,登陆学生在线系统填写“续贷声明”。 2现场审查 首次申请贷款需要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一起携带所需材料(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高校录取通知书{高校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原件}、申请表、未预申请的学生还需携带《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申请续贷的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携带所需材料(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签好学生姓名和日期的申请表)前往资助中心办理资料审查手续。 注意:以上证件只需原件即可。 3签订电子合同 资助中心对借款学生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与借款学生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电子合同)。合同签订后,即视为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互相授权,再次办理贷款及有关事宜时,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一方到场即可。 学生在线上或线下签订合同后,系统将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学生资助中心完成申请审核并签订合同后,系统向学生发送回执验证短信。 4确认回执 学生通过回执验证短信完成回执录入的,高校可以不要求其提供纸质受理证明。学生如果未通过回执验证短信完成回执录入的,则需手持资助中心打印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由高校资助中心录入电子回执,待市资助中心确认后生效。 5关于线上办理贷款的几点说明 ①远程办理续贷必须由借款学生本人操作,不能委托共同借款人或其他人办理。 ②远程办理续贷学生的关键信息不得变更。学生不得变更身份证信息、就学信息等关键信息,如需变更以上关键信息的,需携带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到市资助中心现场办理。学生可以从系统中现有的共同借款人中选择一位,但不得新增共同借款人,如需增加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到市资助中心现场办理。 ③远程办理续贷的学生需要自备电脑及安装支付宝APP或平安口袋银行APP的智能手机(以首贷注册的APP为准)。借款学生需使用电脑浏览器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以下简称“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续贷申请,在远程受理过程中使用人脸识别功能进行身份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