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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0
更新时间:2023-08-10 22:57:28作者:未知
江西赣州希望工程公益助学金
资助程序
(一)获取表格
困境家庭大学新生或其家人下载团省委“青新闻”APP,选择进入左上角“推荐”栏目,下滑主页面至2023江西“希望工程·圆梦行动”窗口后,点击进入相关推文页面,知悉申报注意事项,并获取电子版《2023年江西“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自主申报
符合资助条件、愿意履行相关义务的学生在电脑上真实填报《申请表》(无需盖章、无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后,形成以“设区市+县市区+学生姓名”命名的PDF文件(例如来自赣州市于都县张山同学所上传的《申请表》文件名应为:赣州市于都县张山.PDF),并通过“青新闻”APP上传该文件。如上传文件符合以下条件的将会被视为无效申请:
1.手写的《申请表》;
2.通过拍照形成的PDF文件;
3.未按要求命名的PDF文件;
4.非PDF版的《申请表》。
PDF版的《申请表》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上午9:00,届时“青新闻”APP上的资助申请提交通道将会关闭。
(三)资格审核
在严格遵循“公平、公正、透明、规范”的原则进行对提交受助申请的学生进行“三审”,即:所在地县级团委初审、设区市团委(希望工程实施机构)复审,以及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相关捐方及纪检监察部门联合终审。每次审核均采取差额方式产生待资助学生名单。
所有在“青新闻”APP上传提交的《申请表》,均会以县(市、区)为单位,返回至相关县(市、区)团委进行初审。
“三审”结束后,由县(市、区)团委组织终审通过的待受助学生提交资料:
1.纸质版《申请表》(需盖章);
2.高考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或网上打印录取通知书);
3.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页和学生本人页);
4.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学生本人的银行卡复印件;
5.符合前文七项标准其中之一,村(社区)或当地民政局出具的相关困境证明,特殊困难家庭和遭受突发情况及重大疾病家庭需要提交相关材料佐证。
未按要求提交上述资料的申请人视为放弃。
(四)名单公示
将通过终审并按要求提交了完整资料的待资助学生相关信息在团省委“青新闻”、江西希望工程微信公众号及待资助学生所在县级团委微信公众号上发布相关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提出资助申请的学生可以密切关注公示信息。
(五)助学金发放
公示无异议后,江西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将按照各受助学生在申请表上填写的个人账户信息,与公示期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款方式将助学金一次性转至受助学生个人账户上(捐方有其它资助款发放要求的除外)。
联系人:胡老师
办公电话:0791—86708575
手机号码:13576143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