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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港澳通行证在什么情况下证件需要换发补发

更新时间:2023-11-23 20:57:26作者:未知

潍坊港澳通行证在什么情况下证件需要换发补发

  潍坊申请港澳通行证那种情况证件需要换发补发?

  (一)换发、补发的情形。往来港澳通行证损毁、遗失或者被盗抢的;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个人身份信息变更的;补充申请免登记使用港澳自助通关服务的;其他确需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情形需要申请补发和换发

  (二)申请材料。内地居民应按照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申请港澳通行证办结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单独受理签注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予以签发。因所在地区交通不便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的,经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20个工作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规定在非常住户口所在地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在20日内予以签发。

  内地居民因奔丧、治疗重症、探望危重病人、处理境外突发事件、出境参加紧急会议和谈判、签订合同及留学报到时间临近、行前证件遗失损毁等紧急事由急需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急事急办原则,优先审批办理。

  政策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大厅

本文标签: 港澳  通行证  公安机关  换发  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