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经典案例分析(汽车保险与理赔案例分析)
2023-08-03
更新时间:2023-08-03 13:39:57作者:未知
汽车保险哪些必须买哪些可以不用买
一、必须购买的汽车保险
1.交通保险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是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受害人(不包括车辆人员和被保险人)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强制责任保险。同时,交强险也是我国第一个由国家法律实施的交强险制度。因此,交强险是车主必须购买的车险之一。
2.车辆损失保险
车辆损失保险是指被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含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被保险车辆自身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支付赔偿。
值得注意的是,车辆损失保险的费用与车辆的价值挂钩,根据车辆的购买价格,费用会有很大的不同。对于一些使用寿命长的车型,这个成本会稍微低一些。
3.第三方责任保险
第三人责任险(简称“三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或其许可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第三人遭受人身伤害或直接财产损失,被保险人或其许可的驾驶人依法应承担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的经济责任。由于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医疗费用赔偿相对较低,可以考虑购买第三方责任险作为交强险的补充。
同时,经保险公司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发生仲裁或诉讼费用的,保险公司应当支付超出责任限额的赔偿,但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第二,不要买汽车保险
1.盗窃和紧急救援
机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是全车被盗、被抢、被哄抢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车辆在被盗、被抢、被哄抢过程中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件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可以看出,机动车盗窃和救助的保险责任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因盗窃、抢劫、抢夺造成保险车辆损失的;
二是保险车辆被盗、被抢、被抢所产生的合理费用。
汽车保险哪些情况不赔
买车险的目的是什么?我们都知道,就是为了得到一点赔偿,减少意外情况下的损失。然而,汽车保险在某些情况下无法获得赔偿。有哪些情况?
1.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照或临时牌照到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
四类汽车基本保险的免责条款中明确规定,除另有约定外,保险公司对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号牌、临时号牌或者临时移动许可证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
专家建议,在为只有临时牌照的新车购买保险时,应事先与保险公司另行签订临时牌照协议。
2.车辆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年检或者年检不合格的,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
年检不合格或未及时做年检的车辆属于不能合法上路的车辆。根据车险免责条款,在规定的检验期限内,因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或者道路检验不合格造成损失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所以,一定要重视年检。如果车辆不年检,保险就相当于白买,车辆处于“裸奔”状态,那有多危险。
3.车辆修理过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
保险公司对车辆检查、维修、保养过程中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维修点有看管车辆的责任,车辆被盗或损坏属于维修点的过错。
此外,保险公司也不对车辆在维修途中或事故后维修过程中的意外损失进行赔偿。
4.如果你打了你的家人,不要付钱。
第三方责任保险的免责条款之一规定,被保险人或者驾驶人及其家属对人身伤亡、自己所拥有或者保管的财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举个例子,在上面的案例中,如果保险公司给死者的近亲赔钱,而死者的近亲恰好是投保人,也就是说最终受益人是投保人。可能存在被保险人故意杀害受害人(显然上述案例并非如此)以获取保险金的可能性,这种情况被称为“道德风险”。这个免责条款只是为了防止类似“道德风险”事故的发生。
5.如果你在收费停车场丢了车,你不会付钱的。
对于收费停车场被盗的车辆,尽管发生了全车被盗的紧急情况,保险公司仍然不会赔偿。原因是保险公司认为,既然停车场收费,就有义务看管车辆。
因此,如果车辆在类似场合被盗,作为车主,应保留停车场的收费凭证或发票,必要时作为维护自身利益的证据。
6.被保险人自愿放弃追偿权的,不予赔偿。
“行善有风险,放弃问责需要谨慎”。这是因为车损险的免责条款之一规定,如果保险事故是由第三者对被保险车辆造成的损害,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支付保险金之前,如果被保险人放弃向有关责任方索赔的权利,保险人将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有一天你好心放弃了指责责任方的权利,你可能要自己承担事故损失,因为保险公司不会赔偿你的损失。
7.驾驶证遗失、损坏,换证期间因驾驶造成的损失不予赔偿。
四类基本保险的免责条款均注明,驾驶证遗失、损毁、过期或被依法扣留、暂扣或记12分,因驾驶机动车造成的事故损失不予赔偿。
特别是驾驶证遗失或者更换时原驾驶证被注销的,在此期间驾驶相当于无证驾驶。如果发生事故,不仅不交保险,而且无证驾驶可能会受到处罚。
需要注销原驾驶证换驾驶证吗?2013年元旦起施行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中,并未规定必须注销原驾驶证后才能换发新驾驶证。但先取消再培训是业内不成文的规定,早在2000年就实施了。公交驾校走这条路也有自己的“难处”。据了解,自2000年以来,公交车司机一直“抢手”,不少人培训后就离开了。这是驾校的人才流失,所以驾校用这种方法限制学生。公交驾校这样规定的另一个原因是,如果不注销原驾驶证,这部分学生就要办理增驾手续,而另一部分没有驾驶证的学生就要办理不同的手续。为了方便材料整合,干脆让那些已经有驾照的同学注销原来的驾照。
8.如果事件超过48小时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可能没有赔偿。
为什么这里“有可能不付钱”?原因是《保险法》规定,被保险人必须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对无法确定或扩大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事故发生在保险公司接到通知前48小时以上,且不能同时提供有效的财产损失证明,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当然,如果能提供有效证明,包括交警给出的有效事故责任证明或财产损失证明(如车辆修理费等)。),那么就可以继续向保险公司索赔。不过建议大家尽量在48小时内报保险,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如因特殊原因投保不及时,当场拍照保留证据。9.保险费未缴纳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予赔偿。
《保险基本总则》第八条规定,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性支付保险费。保险费未支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责任。
同时,《保险法》规定,超过规定期限60日内未缴纳当期保险费的,保险合同效力也将中止,或者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除非另有约定,此时的保险合同相当于一张纸空。
10.车辆新设备损坏不予赔偿。
在车辆损失保险和车辆盗窃救援的免责条款中,规定新车出厂时,超出原厂配置的新设备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这一点需要喜欢“给车加油”的车主注意。
现在,许多车主在购买新车后都热衷于装饰新车,比如增加一个外壳和一个尾翼。但是日常使用中要注意,因为这些新增加的部件的损坏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内,除非我们为这些新增加的部件购买“新设备损失险”。
购买汽车保险时,我们应该仔细阅读条款,因为保险公司没有逐一向您详细解释免责条款。作为一个车主,看着免责条款里的一大堆字,我都没有耐心一一读完。因此,在索赔过程中存在各种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