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私了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通事故私了前应该做什么
2023-07-27
更新时间:2023-07-27 16:15:21作者:佚名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自行协议书范本
1、首先写明双方的个人信息
2、写明事件的大致经过。
3、现 (甲方)与 (乙方)就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共计人民币多少万元。
二、甲方将上述 万元于本协议签订后当日付给乙方多少万元,剩余的多少万元于几年几月 几日前一次性付给乙方。
三、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几人内部自行分配、处理,其分配、处理的方式、后果与甲方无关。
四、甲方履行付款义务后,乙方任何一人就此事保证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死亡一事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
五、甲方履行二次付款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以后因此事衍生的结果亦由首先提出方自行承担,另一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六、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之结果,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的。
七、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均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甲方有证人某某某在场,乙方有某某某在场共同见证并都已对协议内容表示满意。
八、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
九、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共签字时生效。本协议一式几份,甲乙双方每人各执一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交通事故死亡亲属误工费标准具体是怎样的
一、死于交通事故的亲人,其失去时间的标准是什么?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班费等。2.误工费包括全职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补偿应以“实际减少”的收入为基础(差额补偿原则)。
例如,当受害人是某些单位的员工时,当他/她因受伤而失去工作时,单位不得扣留他/她的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经营者时,不包括其已丧失的商业利益损失。
因为商业利益不是简单地由经营者的劳动创造的,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各种因素的综合作用。但是,企业经营者在不能工作期间,聘请与自己能力相当的人管理企业或者财产所发生的费用,应当作为损失的时间予以补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计算,总额为六个月。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的生活费,按照被扶养人无能力负担的程度,以及上一年度上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计算。如果受抚养人是未成年人,应计至18岁;如果受抚养人没有工作能力,也没有其他收入来源,则应计为二十年。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无行为能力,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依法应当由受害人赡养的未成年人或者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部分。有多名被抚养人的,年度补偿总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度生活消费支出。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上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按20年计算。但是,对于60岁以上的人,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岁;75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被诉地标准的,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有关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有关计算标准,按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和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数额。
依照第十八条第一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上一次支付。
处理交通事故中的时间损失问题并不太难,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否则在事情的处置上会有很大阻力,但需要注意实际损失。这些问题是人们关注的焦点。毕竟你通过自己的合理协商处理问题会容易一点,权益也会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