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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社保费缓缴期内员工离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更新时间:2023-09-15 12:58:39作者:未知

合肥社保费缓缴期内员工离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合肥社保费缓缴期内员工离职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

  国家出台了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政策。政策明确提出,缓缴单位缴费部分,不影响职工个人权益。

  对处于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限内的企业职工,参保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享受失业保险金。如果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参保不满1年、主动辞职等原因不符合领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根据目前政策规定,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本文标签: 保险费  参保  企业职工  失业保险金  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