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银川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办事指南

更新时间:2023-09-07 18:02:53作者:未知

银川随军家属户口迁移办事指南

一、受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宁夏公安机关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范》

因部队家属随军申请户口迁移的公民,申领户口准迁证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手续;

(二)军官证;

(三)家属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结婚证;

二、受理条件

获部队团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的军人家属可办理随军迁户手续。

三、收费标准

户口簿5元/本,户口迁移证2.5元/张,户口准迁证2.5元/张。 2013年1月1日起,公安部统一在全国取消和停止收取户口簿、户口准迁证、户口迁移证工本费(不包含丢失,损坏,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户口迁移证,准迁证费用)。

四、所需材料

1、部队师(旅)级以上政治部门批准手续

2、军官证

3、结婚证

4、居民身份证

5、居民户口簿

五、办事流程

图源于宁警通

六、办理地点

各区县派出所

本文标签: 户口  户口簿  部队  户口迁移  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