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2023年7月社保经办系统暂停业务办理公告
2023-06-11
更新时间:2023-06-12 12:49:32作者:佚名
【申请时间】
首次补贴申请应于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等)之日起1年内提出。
正在享受补贴的补贴对象,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申请流程】
1、补贴对象可向所在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上季度的补贴。对于暂时无法线上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在工作日内到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窗口办理;
2、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月20日前对上月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审核、复核;
3、符合补贴条件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