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女职工怀孕、生育期间工资能降低吗?
2024-03-26
更新时间:2024-03-26 13:00:51作者:佚名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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