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2023年7月社保经办系统暂停业务办理公告
2023-06-11
更新时间:2023-06-12 12:58:54作者:未知
为全面达到省低保最低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有关要求,确保东莞市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经东莞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23年1月1日起,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42元。
日前,东莞市民政局印发《关于提高我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起,东莞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1242元,东莞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随低保标准同步提高至每人每月1988元、1863元,所需经费按现行市镇比例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