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8镇江公交停运临时调整公交线路名单
2023-12-19
更新时间:2023-12-19 20:20:56作者:未知
1,个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首套 144 平方米(含)以上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网签时间为 2023年8月1日(含)之后的,给予契税缴纳份额 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2,个人(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购买首套 144 平方米以下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且网签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含)之后的,给予契税缴纳份额 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拓展:其他补贴标准详细
1,个人(自然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含二手房),网签时间为2022年4月29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2,二孩及以上子女家庭购买商品住房 (不含二手房 ),网签时间为2023年8月1日(含)以后的,享受契税缴纳份额 10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
3,2023年8月1日(含)起,自然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办用房(不含二手房),给予契税缴纳份额80%的一次性购房契税补贴。此项补贴与其他同类型补贴不得同时享受或重复享受;
申请流程
申请人通过“镇合意”手机 APP软件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权证、契税完税凭证等材料。申请人为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身份证”上传受托人身份证。
1,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向申请人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服务,确认购置用于申请购房补贴的商品住房,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申请人名下单独拥有产权的住房情况。
2,市税务部门负责审核缴纳契税真实性,确定缴税金额和份额
3,符合受理条件的,由 APP 软件通知申请人携带相关申请材料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二楼37号住建窗口进行线下审核。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通过 APP 软件告知不符合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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