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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反韶留韶就业补贴申请指南(关于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

更新时间:2023-09-09 15:52:24作者:未知

韶关反韶留韶就业补贴申请指南(关于韶关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在韶就业的实施意见(试行)

  一、补贴条件

  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韶关户籍人员。

  2. 离开韶关行政区域求学、务工后返回韶关就业,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 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4.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5月17日以后。

  5.用人单位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

  二、补贴标准

  一次性补贴1000元/人

  三、应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户口簿;劳动合同;外出求学返乡人员提供毕业证书(限全日制毕业生),省外返乡人员提供《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社保缴费记录。

  四、应核验信息

  省内务工返乡人员核验就业登记信息或社保缴费记录;退役信息。

  五、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应于稳定就业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

本文标签: 韶关  人员  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  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