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绍兴诸暨市便民服务中心周六工作时间及办理业务范围
2023-08-02
更新时间:2023-08-02 15:57:51作者:佚名
配售的人才住房自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流通周转和以本套住房办理抵押(用于购买该住房的公积金及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并参照《关于印发〈江门市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建〔2021〕24号)有关规定进行不动产登记。
蓬江区人才房管理服务
1、配售的人才住房自办理不动产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流通周转和以本套住房办理抵押(用于购买该住房的公积金及商业按揭贷款除外),并参照《关于印发〈江门市配建房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江建〔2021〕24号)有关规定进行不动产登记。
2、根据人才住房配售优惠政策规定,按照不同层次人才类别折扣标准计算配售房屋售价。
3、申请配售人在承诺工作期限内调离我区的,应按未服务年限(60个月减去其社会保险缴费月数)所占比例计算退回相应的购房优惠金额,取消其再次申请人才住房的资格。
4、申请单位申报材料弄虚作假,或者以贿赂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人才住房配售资格并获得人才住房的,人才住房所有人依法追回所购住房优惠部分金额。同时列入“黑名单”,对造成恶劣影响的,录入诚信档案,按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并保留追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利。
政策咨询电话:
人才住房政策咨询:蓬江区人才安居办(区住建局)0750-3167013
人才资格、层次、类别咨询:蓬江区人社局0750-8227520
人才房源和价格咨询:蓬江区国资局0750-321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