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手机版

丹东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落户办理指南2023

更新时间:2023-10-30 15:11:56作者:佚名

丹东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落户办理指南2023

  丹东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落户办理指南

  一、申请条件

  拟办理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落户的

  二、申请材料

  1.出入境部门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 定居通知书。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三、办理流程

  受理-确认

  四、办理地点

  各属地派出所:点击查看

  五、是否收费

  无

  六、是否支持邮递办理

  是

  七、工作时间

  振兴区、元宝区、振安区、合作区

  上午0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东港、凤城、宽甸

  夏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30—17:30

  冬季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7:00

八、联系电话

  东港:0415-7149007 凤城:0415-6882808 宽甸:0415-5135002

  振兴:0415-2312891 元宝:0415-2886802 振安:0415-2147308

  合作区:0415-2147608

  *涉及派出所业务请点击查询各派出所公开电话

本文标签: 凤城  东港  内地  上午  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