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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兴化市困难人员居民医保大病报销政策

更新时间:2023-12-17 15:45:39作者:未知

泰州兴化市困难人员居民医保大病报销政策

  泰州兴化市困难人员医保大病报销政策: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主要保障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水平的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种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图片来源:泰兴市人民政府

  拓展:2024年度泰兴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

  2024年,市区一般居民个人缴纳480元(其中20元为长期护理保险费);

  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个人缴纳220元;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具有当地户籍的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市和市(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中,成年人个人缴纳 92 元/人、学生儿童 44 元/人,个人缴费剩余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

  市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二级残疾成年人个人缴纳 190 元/人,剩余部分由财政部门资助。

本文标签: 泰兴市  城乡居民  困难  重病  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