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地区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政策(附条件+流程+材料)
2024-04-03
更新时间:2024-04-03 17:25:31作者:未知
武汉地区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一)政策内容
对符合条件的武汉地区大中专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二)申报对象及条件
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城乡低保家庭、脱贫人口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以及属于社会孤儿、烈属、残疾人的武汉地区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三)补贴标准
补贴金额为1608元/人(即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算)。
(四)文件依据
1.《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44号);
2.《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留汉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武政办〔2022〕78号)。
(五)申请材料
1、《武汉地区 届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2、符合申报条件的佐证材料。如:所在家庭贫困证明、残疾人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所在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扶贫手册》(应记载家庭成员信息);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证明材料(应记载家庭保障成员信息、低保金发放记录等) 及户口本复印件;国家助学贷款合同或有助学贷款字样的学费票据;《儿童福利证》;亲属烈士证书及烈士亲属关系证明;《残疾人证》等。
(六)业务流程
符合条件的武汉地区大中专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向所在院校提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经所在院校初审、公示后无异议的,由所在院校集中申报相关申请材料;经市人社局审核符合申领条件的,由市财政局按规定将资金拨付到各学校账户,再由学校发放到学生个人账户。
(七)受理部门及联系方式
各院校通过湖北智慧就业服务平台申报(线上申请)。
联系电话:027-82812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