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宁波居民医保参保人异地就医待遇汇总
2024-08-13
更新时间:2024-08-13 00:37:17作者:佚名
1.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不跨年度参保缴费的,按出生当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出生当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按普通居民缴纳出生次年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2.新生儿出生6个月内,跨年度参保缴费的,可以按照以下两种方式参保缴费:(1)按出生当年和次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当年和次年的医疗保险费,自出生之日起按自然年度分别享受出生当年和次年的医疗保险待遇。(2)按出生次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缴纳次年医疗保险费,自出生次年1月1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