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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高新区青年人才创业就业补贴申报条件

更新时间:2023-11-07 18:47:45作者:佚名

清远高新区青年人才创业就业补贴申报条件

  清远高新区激励青年人才创业就业有关项目申报条件一览:

  1、年龄要求

  不超过30周岁的本科生,不超过35周岁的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超过40周岁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高级技师。

  2、资质要求

  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须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技术技能人才应取得相应的技术职称证书或职业技术资格证书。

  3、社保要求

  激励对象自2020年4月30日起,由高新区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首次在清远缴纳社保,且首次申报《试行办法》政策扶持时,已在清远高新区范围内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

  4、用人单位要求

  工商注册登记、税务登记以及统计关系等均在清远高新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5、工作时间要求

  激励对象需于2020年4月30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

  6、注意事项

  2020年5月至2022年6月期间未申报该政策的激励对象,可根据《清远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6月至2022年6月清远高新区激励青年人才创业就业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及本通知要求一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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