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新乡市中小学教资认定条件(新乡市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3-05-31
更新时间:2023-05-31 13:57:37作者:佚名
购房类提取材料
1、购买预售、现售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➊ 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现售);
➋ 首付款发票;
➌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➍ 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➎ 身份证;
➏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2、购买二手房(含法拍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➊ 《不动产权证书》;
➋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➌ 《存量房买卖合同》编号(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
➍ 外地购房提供购房发票;
➎ 外地购房提供购房所在地的户口簿或半年以上社保缴纳明细;
➏ 身份证;
➐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3、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含共有产权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➊ 市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登记的《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契约》正本(《共有产权房买卖合同》);(未能及时办理不动产登记备案的,请开发建设单位联系中心说明情况、提供购房人员名单,并给购房职工开具购房证明)
➋ 付款发票;
➌ 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用于拆迁后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
➍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
➎ 身份证;
➏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
4、购买公有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➊ 《不动产权证书》;
➋ 全额购房发票(收据);
➌ 《公有住房买卖契约》;
➍ 身份证原件;
➎ 结婚证或单身声明(单身声明由单身职工在柜面窗口签字或线上确认);
➏ 缴存银行的银行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