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解释是什么(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区别)
2023-11-02
更新时间:2023-11-02 05:02:06作者:佚名
一、敲诈勒索罪属于哪家管辖?
对于敲诈勒索罪一般是归公安机关管辖。而此时往往是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行为地和结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一)本罪归公安机关管辖;
(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1、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行为地和结果地。
2、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二、敲诈勒索罪的量刑标准如何规定?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敲诈勒索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对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敲诈勒索的;
(四)以将要实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杀人、绑架等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相威胁敲诈勒索的;
(五)以黑恶势力名义敲诈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军人、新闻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诈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3、二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规定的“多次敲诈勒索”。
4、敲诈勒索公私财物,具有规定的情形之一,数额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别认定为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严厉的打击违法犯罪的行为的,敲诈勒索犯罪应该是由公安机关行使管辖权,通常情况下是由刑事案件的犯罪地的公安机关进行管辖,当然某些时候也是可以由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