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唐律的特点和地位)
2023-05-29
更新时间:2023-05-29 12:04:59作者:佚名
唐律的主要形式有律、令、格、式、敕、典、例等多重法律形式。其中以律、令、格、式四种为最基本的法律形式,《唐六典尚书刑部》记载:凡文法之名有四,一曰律,二曰令,三曰格,四曰式。充分说明律令格式是法定的四种最基本的法律形式,此外还有敕、典、例为补充形式。唐律是一部完备的具有代表性的封建法典,在漫长的封建法制发展史中,处于承先启后的重要历史地位。
唐律的主要内容
唐律内容涉及刑事、民事、经济方面的内容。在刑事方面,主要罪名有危及封建国家政权、有损皇帝尊严罪,如谋反、谋大逆、谋叛、大不敬、造妖书妖言等罪。有悖逆封建家庭伦常罪,如不孝、不睦、不义等。有官吏失职、渎职、擅权、贪赃等犯罪,如擅离职守、泄露机密、以权谋私、枉法贪赃等。此外还有触犯封建国家安全和经济利益罪,危害公众、妨碍城市和市场管理罪,侵犯人身罪,侵夺财产罪等。
唐律的特点
1、礼法合一。唐朝继承和发展了以往礼法并用的统治方法和立法经验,使法律内容“一准乎礼”,真正实现了礼与法的统一。
2、科条简要、宽简适中。唐朝在前代律典的基础上,再次实行精简、宽平的原则,定律为12篇,502条,从而改变了秦汉以来律令繁杂的局面。
3、用刑持平。唐律规定的刑罚比以往各代都轻,死刑、流刑大为减少。
4、语言精练明确,立法技术高超。唐律结构严谨、立法技术相当完善。唐律概念明确,用语比较确切,逻辑严谨,立法水平堪称楷模。唐律不愧为中华法系的代表性法典。
唐律的历史地位
1、唐律对中国封建法律的影响。唐律承袭了秦、汉的立法成果,吸取晋律学的成就,使唐律表现出高度的成熟性。唐律具有封建法典的典型性、代表性,对宋、元、明、清法律产生了深刻影响。
2、唐律对东亚各国的影响。唐律作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对亚洲特别是东亚各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日本《大宝律令》、越南的《刑书》和朝鲜的《高丽律》都参用唐律,可见唐律在世界法制史上也占有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