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锦尚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2024-05-08
更新时间:2024-05-08 15:25:09作者:未知
石狮市锦尚镇中心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国家、省、市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相关法规文件,以及《石狮市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现将我园小班招生事项向社会公告。
一、招生计划:5个班125名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
符合招生政策要求的招收年满3周岁(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
三、招生范围:厝上村、锦尚村、东店村、西港村、杨厝村。
四、入学条件
符合下列政策要求的3类适龄儿童:
第一类对象:(1)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的子女,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2)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石狮市优秀人才子女;(3)泉州市级以上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市民子女;(4)泉州市“教育世家”成员子女(含祖孙关系);(5)审核确认积分入学的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和电子商务行业人才子女。
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及新市民、民办高校人才、新闻行业人才和电子商务行业人才申请子女积分入学请根据相关主管部门通知按时申请办理,并根据申请确认结果到确认幼儿园进行报名注册,逾期办理不予保留。
第二类对象:锦尚镇的镇直机关单位(锦尚镇人民政府、锦尚镇辖区学校、锦尚派出所、深埕海防所、锦尚镇卫生院、锦尚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的在职干部职工子女。
第三类对象:幼儿园招生服务区域内(厝上村、锦尚村、东店村、西港村、杨厝村)的适龄儿童。
五、材料提供
第一类对象需要提供:户口本、人才工作证、积分入学、认定文件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影印件)
第二类对象需要提供:户口本、父母身份证、单位证明。(原件及影印件)
第三类对象需要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影印件)
备注:复印户口本时要复印户口本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幼儿页。
六、招生地点:锦尚镇中心幼儿园 三楼音体室
咨询电话:0595—88956557 卢老师
七、招生时间
(一)5月13日接受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适龄儿童的就读申请。
时间:5月13日(周一)上午9点到11点。
5月13日(周一)下午3点到5点。
(二)5月26日(周日)幼儿园将实际注册名单上报锦尚镇政府和石狮市教育局,招生报名工作结束。
八、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按照石狮市教育局、财政局、发改局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规定执行。
九、温馨提示
(一)家长朋友们不必携带幼儿来园报名,应先在家自测体温确定正常(≤37.2℃),到园时注意不扎堆,不聚集,保持一米距离,并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二)逾期申请和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登记资格。